第三百一十章 雷声-《万历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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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斌做了多年的典吏,这手里必然有好多能顶替的身份。这家子换了姓名逃到缅甸,十年八年后谁还能翻这个案子不成?如今且能放宽心,等风声过去——盼着那马斌后路做的好,谁也找不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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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十二年十月初九,刑部上奏请冬决,政事堂转礼部钦天监定下日子为十月二十四。两京的日报连续报道了密云盗矿案之后,很快就转移了目标。毕竟如今的大明,每时每刻都在生发着新鲜事。

    朝野之间,密云盗矿案激荡起来的小小浪花很快就在有心人的干预下,渐渐变得悄无声息。内府财计处张鲸暗中发狠,将密云钢铁商社查个底朝天,扒拉出来一堆蠹虫,却因为线索的中断没有顺藤摸到顺天府这边来。

    魏允中停职待堪是应有之意,王以修在王廷瞻的保护下吃了一次申饬,度过职业生涯的又一次难关后,连续打报告到吏部辞职,坚决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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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十二年的冬月二十四,武清伯李伟起了大早,安排伯府中人摆上香堂,九点来钟就带着大儿子李高、二儿子李宽和一众仆役直奔西市——打死自家孙儿李长贵的杀才裘喜子今日砍头,李伯爷要从宛平县把这人头要来,祭奠自己的孙子。

    裘喜子在收保护费的时候与出头的李长贵发生冲突,失手将之打死——宛平县初判、顺天府覆核,一直到大理寺审决都是绞刑。

    因为《大明律》写的清清楚楚:“斗殴杀人者,绞。依律收赎铜钱给付被杀伤者之家以为营葬及药之资。”裘喜子打杀李长贵前,两人毫无瓜葛,无论如何也够不上谋杀。

    《大明律》中,谋杀和过失杀人是有明显区别的,一个杀头示众,一个绞刑能留下全尸。

    但受害者身份从亲戚来论是慈圣太后的侄孙,刑部和大理寺必须留下让太后出气的余地。果然,皇帝在审阅死刑卷宗后,以裘喜子无钱给付营葬之资为由,加罪一等判裘喜子为斩刑。

    对于裘喜子来说,杀头和绞杀都是杀,留不留全尸他也不是太在乎,更何况对于体验感来说,绞刑还要遭罪些。皇帝加罪一等,但免去了他给付武清伯家营葬费也算是多家共赢。

    武清伯李伟的马车到了西四牌楼时,法场上已经围了些人,见有贵人驾到,负责维持秩序的军官安排人分开一条通路,又不知从哪里搬了两条长凳,让李伯爷坐地。

    未等到日中,法场周边已经是人山人海,喧嚣不已。京师百姓们如同赶集一般汇聚在西市来看红差。这日子是死刑犯的末日,但平头百姓却把它视为枯燥乏味生活中的调剂。

    对于小商贩来说,出红差的日子更是发利市的好机会。刽子手挥动鬼头刀都是准点午时,那时候早过了饭点,看客们都饥肠辘辘,买点吃喝都算是常规动作——跟后世看大片买爆米花和汽水一个道理。

    日中刚到,远处锣声响起,一队红衣兵丁押着一排囚车西市东侧短街绕了出来,进入了围观百姓的视线。西市街口发出阵阵欢呼,因为看客们早等的心情焦躁。

    今日冬决的共有十九人,并有剐、杀、绞各种花样,看客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同时观赏。李伟伯爷坐在里圈,正对着北面临时搭起的席棚监斩台。如今席棚底下,已经摆上桌椅,刑部主事、锦衣卫堂官、顺天府提点刑狱公事、大兴、宛平两县官都在那席棚底下或坐或站,等待死囚押赴刑场。

    李伟看向北街的时候,还能看见监斩台后方当街小庙的旗杆,那旗杆上因为今日出红差的缘故,为避煞挂出一面绣着“佛光普照”的牙挂旗,正在寒冷的北风中飘飘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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