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假设我们答应何雨柱的条件下一部电视剧一样和何雨柱合作,那么这个时候拍出来的电视剧你能够保证一定是一个爆款吗? 如果能的话,那我。答应杀猪的条件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不能的话,我们不就赔了吗? 所以我不是排除排斥和何雨柱合作,但是如果和何雨柱合作不能够排除爆款的话,那么我觉得和何雨柱合作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一个事情。 我必须得对董事会负责,对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负责,我们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一个人的身上!而且我们确实也是帮何雨柱赚了不少钱,现在赚了几百万了嘛。 那么凭什么给他赚那么多钱呀,你就告诉何雨柱,如果何雨柱下一步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话,就得降低条件,不可能把那么多的好处都给他自己。 我们欧美人才是丽的电视台的真正的主人利润得给我们最多给何雨柱一点好处就行了。 至于说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何雨柱还想要什么更多的好处,或者是和这部电视剧一样的好处,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想一想现在无限台觉得何雨柱拍摄到大地恩情打压他们那么对何雨柱肯定是恨之入骨,不可能和何雨柱合作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和何雨柱合作呢? 谁敢能够正面的抗衡无限台呢?只有我们立德电视台才能够有这样的勇气,那么做才有靠山有足够的底气这么做。 所以现在何雨柱如果想要拍电视剧的话,最好就是和我们合作,反正无线台我觉得是不可能短时间内会和合作的,在这种条件下我们为什么要让出那么多的利益呀? 你就明着告诉何雨柱就行了,如果下一部电视剧想要继续和我们立德电视台,合作的话必须得让出足够的好处来,甚至说领工资也行,我们给他一定的工资,他帮我们拍摄电视剧,这都是可以的。 反正如果他想要分成想要更多的分成的话,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宁愿我们少赚一点钱,也不会让利德电视台白白的帮何雨柱赚钱的。 这一点,我相信董事会很多的人都是这样想的,所以如果说何雨柱愿意和我们合作,想要和我们合作下一部电视剧的话,你都清清楚楚的告诉他,必须得交出足够的好处来,我们才能够合作。 如果不交出足够的好处来的话,那么我们是不会和他合作的,哪怕他自己也承担一部分投资也是一样的道理。 港岛这边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想要和我们继续合作就必须得让出足够的好处足够的利益来才行,不然的话呢,他就另请高明在别的电视台去拍电视剧,就完事了,不可能和我们合作了。 我们丽的电视台想要拍出好的电视剧还是比较容易的离开何雨柱以后,我们一样是能够拍出来好的电视剧,这一点我是非常的坚信的。 所以你也不要被何雨柱蒙蔽,不要被何雨柱威胁,我们根本就不吃那套大地恩情拍摄完成以后如果何雨柱继续想和我们合作的话,必须得让出足够的好处来,不然以后就不可能和我们继续合作了。 他如果有本事就跑去无线台和无线台那边的人合作,但是我相信无线台短时间内是根本不可能轻易答应和何雨柱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