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早点把他给扎了,不就没事了? 而林清榆看着文件,则嘴角隐隐翘起。 她本来就喜欢孩子。王美凤给了她一个太糟糕的童年,以至于她一直希望能有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亲手塑造孩子的人生观,每天给孩子爱和安全感。 她希望自己给孩子的,是一辈子精神的富足。 这样想,她就更想要有个孩子。 如果能来个女儿,就更好了。 不过这么一想,林清榆顿时也有点害怕。这万一又一来,来两个怎么办? 她想要孩子,但说真的,现代人真的不想要太多孩子。 太多孩子挤占掉太多属于自己的人生。毕竟人不能单单为了自己而活。 就在两人陷入各自的思绪时,前台小妹敲了敲办公室的门。 “阿榆姐,有位宋先生想见你,但他没有预约。” “没预约就让他先填表格吧。还是要按照基金会的流程来。”林清榆继续埋头处理手头上的文件。 “好的。”前台助理点了点头,但还是把对方的话带到了,“阿榆姐,他让我跟你说,他叫宋煜。” “宋煜?”林清榆一怔,下意识站了起来,“人呢?” “在外面。”前台助理回答。 林清榆大步朝着外头走,看到正站在前台穿着杏色长款风衣,里头套着白色高领羊毛衫的男人站在那里。 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为他镀上一层金光般温暖。 “班长!”林清榆见到大学时期的班长,有些激动。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