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而大量劣质白薯酒,又换来了草原上盛产的羊毛,马匹,为他的纺织工厂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 他好似瞧见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曙光。 此时。 沈烈的嘴角便又微微抽搐起来,轻声道:“卖这白薯烈酒……总比卖粮食,卖精铁强吧。” 随着沈烈裂开嘴,笑着道:“陛下可知……此酒易上瘾,这酒瘾若是发作……那可真是生不如死呀。” 倘若几年后,草原上多了些拉不动弓箭,骑不动马的酒蒙子,那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当然了。 也有可能让一些鞑靼人,变成嗜酒如命的哥萨克,一口焖下去老白干便热血上涌,不顾生死了,抡起马刀便往前冲。 可这世上的事本就是如此。 有利有弊。 权衡利弊之下,沈烈还是觉得和巨大的经济效益比起来,往草原上大量贩卖老白干是一笔划算的好买卖。 况且。 从洪武,永乐年间再到万历十一年的明军,从来不惧怕勇猛冲锋的鞑靼人,只害怕聚散如风,四处乱蹿,根本抓不着的草原轻骑。 甚至于。 沈烈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恶意满满的想象着,那些嗜酒如命的草原酒蒙子跑着跑着酒瘾发作。 却忽然发现酒囊里没酒了…… 那该是如何的绝望。 这件事沈烈想的很明白,这白薯酿造的烈酒,便是他向着鞑靼,瓦剌各部输出的一剂好药。 一举多得。 这么算起来。 区区弊端,不足为虑。 话音落。 而坐在对面的朱翊钧微微错愕,很快,那迷离的眼中闪烁起了两道精光,又露出了恍然神色。 “哦……” 随着万岁爷心领神会,便赞赏的在沈烈肩膀上拍了几下,由衷赞道:“这的确是一条妙计,爱卿办事,朕一向放心,不过……” 随着朱翊钧眨了眨眼睛,嘿嘿干笑了起来:“这白薯酒的生意,你必然会交给平遥镖局去做,嘿……爱卿竟还真是个风流情种,对那李常氏念念不忘,还将这泼天的富贵也给了她……啧啧。” 那平遥镖局若是垄断了这白酒生意。 “啧啧!” 真是暴利呀! 说起来。 这话倒是没错,沈烈还真是打算这么干。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