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你如果是证人,而且是唯一的证人,在这里你说的证言一念之间就能让人坐牢的情况下,你试试看乱说会是个什么结果。 所以当老方回过神来后便直接要带项总走。 项总在那里逼逼叨叨不想走,替别人理论肯定不行,但是替自己总得理论。 徐经理也是真的急了,项总出工不出力,枉费自己舔了那么久! “同志,同志等等啊,我给她赔还不行嘛,我赔,我现在就给钱,我给六千块!” 一边喊一边挣扎。 “警告你啊别挣扎,要是再挣扎我就上警械了!”徒弟已经掏出了银手镯。 谁料徐经理更加激动,我不就是砸了个手机嘛,咋还要用手铐了。 老方这次都不需要警告几次,直接上前干净利索的就是一个擒拿,手铐已经戴上。 “走!” 终于,徐经理老实了,可现场的人已经都惊呆了,这又是什么样的神展开。 徐经理摔了小吴的手机,结果要被拷走了? 有那聪明的就说,这不是因为徐经理犯的错多严重,主要是他现在抗拒执法,否则绝对不会上手铐。 两人都在那里逼逼赖赖,老方直接都给上了银手镯,终于,两人没敢再说什么。 跟着走就行,应该没什么事吧。 很快回到了派出所,老方将情况上报,上面便很重视。 开始对徐经理和项总分别进行调查。 事实证明,那种到了派出所还面不改色说瞎话的人都是少数,往那椅子上一坐徐经理和项总就都被吓懵逼了。 这尼玛什么情况! 徐经理是在懵逼,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摔坏一个手机赔了还不行? 项总则更加懵逼,我踏马好像什么也没做吧,怎么你们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在审问我的样子! “项礼,所以你之前对我们民警所说,说徐连是在让吴秋灵删除视频中不小心把对方手机摔坏的话,是假话,对不对?”民警很是严肃地问道。 “对,对,同志,我之前也主要是……主要我是觉得,一个人事经理把员工手机砸了,那传出去影响不好……” 民警问道:“所以你就在我们民警询问的时候说假话?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的性质很严重?” 项总愣住了:“同志,我这么做……很严重吗?我就是帮着徐经理说说话,不想让这件事传出去,影响公司声誉。” “你做伪证了知道吗,徐连砸的那部手机已经超过五千元,所以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而你的证言足以让他不被追究责任,你说严重不?” 这……项总沉默了,突然开始哭起来:“同志,同志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摔手机还犯罪啊,我就觉得这完了赔那个小吴一部手机就行啊,同志不要啊,你听我解释……” 伪证罪是主观方面很强的罪名,必须是在知道对方犯罪的情况下故意做伪证,并且达到某个效果,才会构成伪证罪。 项总这个自然是不可能构成的,因为他虽然是故意做伪证,但他并不知道对方涉嫌犯罪。 所以自然而然也就不构成犯罪。 但是,刑法管不了,行政处罚还是要有的,在公安机关办案中作伪证,行政拘留加罚款是少不了的。 项总自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觉得自己完了。 一个小时后,小吴姑娘走出了派出所,神情迷茫。 我就是想离职,可……人事经理和分管人事的公司领导都进去了,我该找谁签字呢? ------题外话------ 第二更来咯,这速度给力吧!大家伙儿,月票投起来! 感谢aem07的打赏,谢谢。 7017k /89/89362/28995202.html 第(3/3)页